財務及水費
水費
與世界其他主要城市相比,香港用戶為優質食水所繳付的費用相對低廉,除了一九九六年六月修訂的非本地船隻用水收費外,水費自一九九五年二月至今亦一直維持不變。
收費幅度
住宅用戶的食水水費(沖廁用水除外)按以下四級制,以四個月為期計算:
每單位(1立方米)收費
第一級 - 首12個單位 免費
第二級 - 繼後的31個單位 $4.16(註一)
第三級 - 再繼後的19個單位 $6.45(註二)
第四級 - 餘下單位 $9.05(註三)
作其他用途的食水,會根據其用途按下表所列收費:
用途 每單位(1立方米)收費
商業 $4.58(註四)
建築 $7.11(註五)
航運(非本地船隻) $10.93(註六)
航運(本地船隻) $4.58(註七)
航運以外用途(非本地船隻),並以預付票繳交水費 $4.58(註七)
沖廁水每四個月的收費率
- 首30個單位 免費
- 餘下單位 $4.58(註七)
註一:
一九七九年推出水費分級制度時,第二級收費為大致可收回每單位的淨生產成本,即每單位的總生產成本(包括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目標回報率)減去每單位的差餉補貼,並按照水錶記錄的總耗水量計算。在其後的水費檢討,由於對所有級別實施統一加費幅度,以收回整體水務經營成本,因此第二級的建議收費並不等同於當時每單位的淨生產成本。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每單位的淨生產成本為11.0元,遠超4.16元的收費水平,主要因為水費自一九九五年起並無任何變動。

註二:
一九七九年推出水費分級制度時,第三級收費為大致可收回每單位的總生產成本,即每單位的平均生產成本(包括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目標回報率),並按照水錶記錄的總耗水量計算。在其後的水費檢討,由於對所有級別實施統一加費幅度,以收回整體水務經營成本,因此第三級的建議收費並不等同於當時每單位的總生產成本。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每單位的總生產成本為15.1元,遠超6.45元的收費水平,主要因為水費自一九九五年起並無任何變動。

註三:
第四級收費定價比第三級收費高出約40%,目的是不鼓勵過量及浪費用水。

註四:
一九九二年前,商業用途的收費與住宅用戶第二級收費相同。自一九九二年起,商業用途的收費修訂至高於住宅用戶第二級收費水平,旨在減少對非住宅用戶的補貼。

註五:
一九九二年前,建築用途的收費與住宅用戶第三級收費相同。自一九九二年起,建築用途的收費修訂至高於住宅用戶第三級收費水平,旨在減少對非住宅用戶的補貼。

註六:
航運(非本地船隻)收費於一九九六年作出修訂,當時收費水平訂為高於每單位總生產成本的40%,目的是不鼓勵非本地船隻在香港取水。

註七:
此等收費與商業用途收費相同。

鹹水沖廁費用全免。

水務經營帳目自一九九八年至九九年度起已錄得虧損,需依靠政府一般收入補助。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錄得虧損10.15億港元,成本回收率為88.8%。政府會繼續定期檢討水費,審慎考慮各項因素,包括承擔能力、水務設施的財政狀況、當時的經濟狀況,以及立法會議員的意見。

除水費外,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亦列明25項法定收費項目。我們一直遵照政府的「用者自付」原則檢討這些收費項目,以符合有關原則下收回一切服務供應成本的目標。於年內,我們已修訂25項法定收費項目,有關修訂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水費收入總覽
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約14%住宅用戶毋須支付任何水費;42%達到第二級水費,需繳付每單位4.16元水費;20%需繳付第三級水費,即每單位6.45元;餘下24%需繳付第四級水費,即每單位9.05元的水費。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260萬住宅用戶(包括無須繳付水費之用戶)每月平均水費為47元。根據政府統計處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水費開支約相等於住戶每月平均開支的0.3%。

過去五年按用戶類別劃分的水費收入分析如下:
百萬元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商業 896 913 905 903 933
住宅 1,408 1,414 1,437 1,452 1,474
政府 163 155 156 159 155
其他# 160 175 185 201 215
總收入 2,627 2,657 2,683 2,715 2,777
#      包括沖廁用淡水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水費收入(按用戶類別劃分,以百分比顯示)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水費收入(按用戶類別劃分,以百分比顯示)
#      包括沖廁用淡水
收入及開支分析
水費收入包括一般水費、各項收費、牌費,以及代客戶進行工程的收費。在編製水務賬目時,會以應計賬目基準呈列財務表現及狀況,其中包括各項非現金收入項目,主要為差餉補貼、免費用水補貼及政府用水。總運作成本主要包括員工費用、購買東江水支出、折舊、運作、行政及其他費用。過去五年的收入及開支分析如下:
收入
(百萬元)
財政年度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一般水費 2,463.9 2,502.6 2,527.2 2,555.8 2,622.0
差餉補貼 2,692.3 2,947.4 3,561.0 3,970.6 4,263.4
免費用水補貼 1,112.8 1,173.4 912.4 918.7 962.7
政府用水 163.2 154.5 156.2 159.0 155.1
各項收費及其他 22.3 29.0 31.0 26.5 28.9
總額 6,454.5 6,806.9 7,187.8 7,630.6 8,032.1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住宅用戶每月水費分佈圖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住宅用戶每月水費分佈圖
開支
(百萬元)
財政年度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員工費用 1,300.4 1,401.3 1,486.0 1,528.7 1,586.6
運作、行政及其他費用 1,635.6 1,680.3 1,698.3 1,747.9 1,841.0
東江水 3,200.0 3,397.1 3,594.5 3,802.2 4,031.2
折舊 1,273.8 1,353.5 1,416.7 1,482.7 1,588.3
總額 7,409.8 7,832.2 8,195.5 8,561.5 9,047.1
本署致力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服務,並大力投資在固定資產、設備、資訊科技及人力資源方面,藉此提高運作效益及員工生產力,務求滿足市民對更優秀服務的期望。社會大眾以及我們的用戶可以放心,我們會實行嚴謹的財務紀律,在提供優質服務滿足用戶需要之餘,不忘提升成本效益,這方針是我們實踐抱負和使命的憑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