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表現指標
財政年度(百分比)
指標 12/13 13/14 14/15
食水水質 – 上至供水接駁位置
[100%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在2011年制定的《飲用水水質準則》#]
100 100 100
鹹水水質 – 上至供水接駁位置
[96%符合水務署所定的水質指標]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食水供水水壓(15至30米) λ 100 100 100
鹹水供水水壓(15米) λ 100 100 100
財政年度(百分比)
指標 12/13 13/14 14/15
到場處理故障投訴所需的時間      
食水供應故障 ^(在半天內) 99.97 100 100
其他(在一個工作天內) 99.97 100 100
因預算進行的工程而暫停供水的時間長度(97%於八小時內)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水錶準確程度 @(偏差程度不超過±3%) 96 96.4 96.7
初步回覆市民的來信(十個曆日) 99.9 99.96 99.91

# 已於二零一二年八月採納世界衛生組織在二零一一年制定的準則。
λ 配水系統的最小剩餘水壓(或水壓幅度),在系統的盡頭除外。
^ 包括食水供應中斷、食水受污染及內部食水管爆裂而可能導致水浸的情況。
@ 在驗錶時,如水錶的偏差程度不超過±3%,水錶即視作運作正常。
 
食水水質

食水水質
食水供水水壓

食水供水水壓
鹹水供水水壓

鹹水供水水壓
 
到場處理故障投訴的時間

到場處理故障投訴的時間 - 01 到場處理故障投訴的時間 - 02
 
水錶準確程度

水錶準確程度
初步回覆市民的來信

初步回覆市民的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