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务设施条例》(第102章),除获水务监督许可外,任何人不得:
非法取水可造成食水污染。例如将食水水箱接驳至冲厕水水箱,非法取用食水作冲厕用途,食水或会受到污染,影响水质,因而危害用户健康。
非法从消防系统取水可令其发挥不到应有功能。假如因非法取水而耗尽在天台水箱的消防用水,同时,为天台水箱供水的抽水机组无法有效运作,则在火警时可能会导致生命财产损失,後果十分严重。
非法取水亦会造成浪费食水。例如非法取用食水作冲厕用途,浪费珍贵的食水。
非法取水是违法行为,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
若怀疑有人非法取水,请记录发生违例事件的日期、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立即透过以下途径向水务署举报:
举报者的个人资料会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