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PFAS 20 =「20种PFAS总和」包括全氟丁烷磺酸 (PFBS)、全氟丁酸 (PFBA)、全氟癸烷磺酸 (PFDS)、全氟癸酸 (PFDA)、全氟十二烷磺酸 (PFDoDS)、全氟十二烷酸(PFDoDA)、全氟庚烷磺酸 (PFHpS)、全氟庚酸 (PFHpA)、全氟己烷磺酸 (PFHxS)、全氟己酸 (PFHxA)、全氟壬烷磺酸 (PFNS)、全氟壬酸 (PFNA)、全氟烷磺酸 (PFOS)、全氟辛酸 (PFOA)、全氟戊烷磺酸 (PFPS)、全氟戊酸 (PFPA)、全氟十三烷磺酸(PFTrDS)、全氟十三烷酸 (PFTrDA)、全氟十一烷磺酸 (PFUnDS)及全氟十一烷酸(PFUnDA)。
香港食水标准
根据世衞准则,个别国家/地区在制定食水标准时,必须考虑当地环境、社会、文化、经济、饮食等情况,以订立一套适合当地情况的食水标准。目前已订立PFAS标准的地方包括中国内地、澳洲、纽西兰、欧盟、加拿大及美国。各地因应自身情况采纳特定的PFAS参数和标准值,例如中国内地、澳洲、纽西兰为个别PFAS订立独立的标准值(相关PFOA标准值介乎80纳克/公升至560纳克/公升;PFOS标准值介乎40纳克/公升至100纳克/公升)。欧盟、加拿大则为一篮子PFAS订立总和的标准值。美国则同时采纳两种做法。美国的标准在国际上并未广泛采用,而美国当局在颁布相关标准时,亦提供五年宽限期,即2029年才正式执行有关标准。
香港食水标准是基於一个评估框架建立的,该框架评估了污染物在香港食水中出现的可能性及其相关的健康风险。水务署在2023年检讨「香港食水标准」时,独立专家分析了本地监测数据,认为PFAS在香港食水中的风险极低,所以建议不需要把PFAS纳入「香港食水标准」,并保留在观察名单上。香港食水安全谘询委员会亦认同相关建议。
监测结果
水务署自2013年开始监测食水中PFAS含量,所有检测结果均显示香港食水中PFAS含量一直处於极低水平。以最近檢測結果為例,香港食水样本监测结果中两种较常见的PFAS,即全氟辛酸(PFOA)及全氟辛烷磺酸(PFOS),平均值分别均低於4纳克/公升,远低於现时已实施相关PFAS独立标准值的国家所订立的标准(PFOA最严格的标准值为80纳克/公升;PFOS最严格的标准值为40纳克/公升)。水务署的独立专家亦分析了香港2024年PFAS的最新数据,认为香港食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