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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行业或分拆水表的简单供水(电子方式递交申请)

(2020年9月1日起接受电子方式递交申请)

如欲为下表所列之选定行业及分拆水表申请供水,而申请不涉及在政府供水系统加设新供水接驳点,申请人除了可亲身或邮寄递交申请外,亦可经电子方式向水务署递交申请:

申请供水的类别
(表格WWO 542 (06/2020)
第三部)
水表用户分类
(表格WWO 542 (06/2020)
第四部)
说明
3(j) 类
餐饮业
641100 餐馆业 - 中式
641200 餐馆业 -非中式
641300 餐馆业 -快餐店
641998 餐馆业 -其他饮食场所
3(j) 类
其他
959198 理发和美容店
952000 洗衣店
3(c)类 不适用 分拆水表

若选择以电子方式递交供水申请,请经以下专用电邮地址递交:

awssimpleapp@wsd.gov.hk

(注: 此专用电邮地址只供电子方式递交申请,并不接受和回覆关於个案申请进度的查询。)

申请人采用电子方式递交申请,须注意以下格式要求:

  1. 电邮的主题须列明「递交简单供水申请(处所地址)」;
  2. 表格WWO 542(06/2020)及相关文件清单*及附上的整套所需文件的文件档案格式须为PDF,JPG,TIF或PNG,最低解析度为300 x 300dpi(每英寸点数)。其中,所有图则须为彩色;

    *请参阅水务署通函第2/2020号 有关文件清单的要求。

  3. 每份文件须要以独立档案分开附加於同一电邮内(见示范1);
  4. 所有文件的档案名称只可含英文字母及数目字,不应以中文字元及特殊符号作档案名称;
  5. 电邮连附加档案的容量不可超过25MB。

当收到电子方式递交供水申请时,若递交的文件清单通过检查,水务署马上会向递交申请的电邮地址发出确认电邮。如发现以电子方式递交的申请未有夹附所有所需的相关文件或所递交的文件不符以上指定格式,有关申请将会被拒绝。

上述的专用电邮地址亦可用以递交计划阶段的补充资料。所有重新递交补充资料的电邮,其主题均须与首次递交申请时相同及提供其申请书编号(如有)。

请注意:如申请用户转名,请填写水务表格WWO1及电邮至 wsdinfo@w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