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水务署现时在水喉工程审批上实行一套《一般认可》水喉产品预先批核制度。水喉产品要获得预先批核,申请人必须递交证明文件,以证明该产品符合法订要求及水务监督於《楼宇水管工程技术要求》定下的其他要求。当申请被接纳後,水务署会将资料加入预先批核产品目录。承建商可以在《一般认可》产品到期日前,在水喉工程中使用该产品。
水务署会为需要於水务表格WWO1149号申报的装置发一般认可信(俗称水纸)。有关需要於水务表格WWO1149申报的项目,请浏览:
请注意,水务署不会为不需要於水务表格WWO1149号申报的装置批发一般认可信。
申请程序和所需文件
在提出申请时,你必须递交﹕
a) 以申请人签署或公司盖章的信件
b) 已签妥的申请表格
c) 有效的证明文件 (5个选项, 请查阅申请表格中的注意事项) 及
d) 2份喉管或装置的目录或说明书注1。
申请费用全免。
可接受的证明文件
符合优化《技术要求》中规定标准、测试和其他要求,并能提供证书或测试报告以证明其符合本文件相关规定标准的水喉产品会被接受,证书或测试报告须由下列机构发出:
(a) 英国标准协会的Kitemark证书
(b1) 英国水务法规谘询计划(WRAS)
(b2) Kiwa英国水法规第四章饮用水产品认证(KUKreg4)
(b3) NSF REG4认证计划
(c) 水务监督接受的认可实验所
就(c)类别而言,在以下小组类别中取得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的实验所会被接受:
类别 | 小组类别 |
---|---|
建筑材料 |
|
请参阅以下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的网页,以取得更多有关於上述小组类别中的认可实验所的资料。
https://www.itc.gov.hk/ch/quality/hkas/conformity_assessment_bodies/hoklas.html
任何一所认可实验所均可在收到你的喉管及装置样本後,立刻提供有关测试要求的建议。
提交申请
a) 网上申请系统
b) 亲身递交或邮寄
请将申请文件邮寄或亲身递交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47楼4705室–水务署物料监管组」,信封面请注明「申请水管系统内喉管及装置的《一般认可》」。
c) 电邮
申请人亦可将申请文件发送至电邮e_apply_ga@wsd.gov.hk。申请人请留意,香港实验所的测试报告须提交正本或其核证副本,以供核实。在收到水务署的确认电邮及参考编号後一个月内,请以已签名封面信/公司信(引相关水务署参考编号)连同该些文件邮寄或亲身递交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47楼4705室 – 水务署物料监管组」。
1. 水喉配件目录或说明书须要以不超过A4纸张大小并明确地提供以下资料 – 生产商名称、制造厂详细地址、品牌名称、型号、配件名称、配件的入水位尺寸及配件上的标记。而配件照片、剖面图和配件标记须要附上主要尺寸并独立地清楚显示在目录或说明书上。
请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提交申请指引”:
2. 常见错误
《一般认可》的有效期
1. 为逐步淘汰铅含量超过3.5%的青铜制水喉产品(喉配件、阀门及滤水隔),上述水喉物料产品的《一般认可》1.0 续期申请的有效期如下:
(a) 对於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收到的《一般认可》1.0续期申请,将采用现行做法,发出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一般认可》信。仅接受在12个月内到期的《一般认可》信的续期申请;以及
(b) 对於在2024年12月31日之後收到的《一般认可》1.0续期申请,在任何情况下有效期只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2. 在不同情况下《一般认可》1.0及2.0的有效期如下:
(a) 对於《一般认可》2.0的新申请,将从《一般认可》信的发出日起授予固定5年有效期。所需的测试须在12个月内完成[1];
(b) 对於将到期《一般认可》2.0的续期申请,将从要续期《一般认可》信的到期日起授予固定5年有效期。仅接受在12个月内到期的《一般认可》信的续期申请,续期所需的测试须在《一般认可》信到期前12个月内[1]完成;
(c) 对於从将到期《一般认可》1.0过渡至《一般认可》2.0并完成完整测试的续期申请,将从要续期《一般认可》信的到期日起授予固定5年有效期。仅接受在12个月内到期的《一般认可》信的续期申请,续期所需的测试须在《一般认可》信到期前12个月内[1]完成;
(d) 对於从现行有效《一般认可》1.0过渡至《一般认可》2.0并透过补充测试从而满足优化《技术要求》的申请将会被接受。过渡申请必须包括在《一般认可》1.0下所有型号及尺寸,《一般认可》2.0的有效期将与《一般认可》1.0的有效期相同;
(e) 除第1段中提及青铜制水喉产品的《一般认可》1.0续期申请外,对於在水务署通函第 8/2024号第8段所述宽限期内收到的所有《一般认可》1.0新申请及续期申请,有效期在任何情况下都只会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以及
(f) 在符合《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的前提下,所有《一般认可》1.0的《一般认可》信在相应的到期日前仍然有效(第(e)段所述除外)。
[1] 请注意,认证机构(如:WRAS和Kitemark)所颁发的证书在《一般认可》申请被接纳时必须仍然有效。由香港认可处认可的测试实验所发出的聚合物料测试报告必须为五年内的测试报告。於上述两种情况下,《一般认可》申请人必须作出声明,确保在证书过期或测试报告超过五年时,将会备有新的证书或测试报告。水务署保留在《一般认可》有效期内要求申请人提供最新证书或新测试报告的权利。
《一般认可+》计划是一项以现有《一般认可》喉管及装置为基础的自愿性参与计划,旨在鼓励喉管或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増加品质保证元素。《一般认可+》计划适用於现时及新申请一般认可喉管及装置项目内的所有喉管及装置。除了前述申请水纸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参加自愿性参与《一般认可+》计划的水纸申请人须在申请水纸时,一并提交与喉管或装置有关的品质保证证明文件供水务署审批。获接纳的品质保证证明文件类别将会在水务署网页内(一般认可喉管及装置的搜寻目录)供市民查阅。
请注意,本署会接受以下类别的品质保证证明文件:
此计划适用於新申请及现有《一般认可》产品。有兴趣参加自愿性参与《一般认可+》计划的申请人,请签妥上述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一并交回水务署。
凡喉管及装置有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金属材料部份,应同时提交金属化学成分测试报告,以证明符合水务设施条例及规例。不同喉管及装置的金属化学成分测试要求如下:
(a) 喉管及喉配件需要全面化学成分测试
(b) 阀门、水龙头及组合龙头需要铅含量化学成分测试
其次,是项措施适用於以下列证书作一般认可喉管及装置的新申请或续期申请个案:
有关金属化学成分的证明文件应在一般认可喉管及装置的申请中一并提交。测试应由水务署认可试验机构进行,申请人可以联络认可试验机构查询所需的金属化学成分测试。上述 1) 至 4)所发出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同样会被接受。
水务署现时在水喉工程审批时实行一套《一般认可》水喉产品预先批核制度。水喉产品要获发《一般认可》资格,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关样本测试报告或由权威认证机构发出的产品证书,以证明符合法订标准。当申请被接纳後,水务署会将资料加入预先批核产品目录。建造商可以在《一般认可》产品到期日前(有效期最长为5年),在水喉工程中使用该产品。
为方便市民识别《一般认可》水喉产品,水务署联同供应商推出自愿性参与认可水喉产品标签计划。在该计划下,供应商会就每一项产品在包装盒或店铺展示柜台贴上由水务署设计的标签,譲市民识别。此外,市民亦可以利用智能手提电话程式扫描标签上的二维码,查阅更多产品资料,例如生产地、批核有效期及质量保证资料等。
此计划适用於新申请及现有《一般认可》产品。有兴趣参加自愿性参与认可水喉产品标签计划的申请人,请签妥上述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一并交回水务署。
水务署现时在水喉工程审批时实行一套《一般认可》水喉产品预先批核制度。国际标准 BS EN ISO / IEC 17067定出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完素,为加强喉管及装置审批制度提供参考指引。其中产品监察是保持符合性的要素。
为加强审视水喉产品在获发《一般认可》资格後持续符合获发《一般认可》的要求,水务署会实行一套《一般认可》水喉产品监察计划。详情请到以下网页参阅水务署通函第 8/2017号:-
水务署於2018年4月设立物料测试所,以测试水喉产品。 物料测试所於2021年8月11日获得由香港认可处(HKAS)管理的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发出认可资格 (测试所的注册号码是 HOKLAS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