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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及水费厘定

如何厘定收费

我们厘定水费时,须考虑多项因素,包括所定收费对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对住宅用户财政状况的影响,以及公众的意见。

另一点要考虑的,是收费应尽量消除住宅用户和非住宅用户之间的补贴,务求两类用户均公平地分担供水的成本。

过去四年,大部分收费及水费均没有增加,而这项冻结收费的政策更由一九九九年三月起,再度延长六个月。

只有某些类别收费曾於一九九六年作调整,例如一些服务的收费及远洋轮船的水费。

因此,由一九九五年起从水费所得的收入,只有轻微上升。一向以来调整水费时,增幅往往只接近通胀率,未尝因要收回全部成本而将水费调高,所以水费收入不足以应付食水的生产成本,需要倚赖政府从差饷收入拨出大量款项补贴。不过,政府正考虑各种削减补贴的方法。

收入

水务帐目的收入,分别来自一般水费、政府机构的水费、各项收费、牌费及代客户进行工程,以及按金的帐面利息收入。

水费收入(按用户类别划分)(百万元)

财政年度 1989/90 1990/91 1991/92 1992/93 1993/94 1994/95 1995/96 1996/97 1997/98 1998/99
工商业 812 908 995 1,039 1,089 1,052 1,038 1,044 986 938
住宅 436 567 664 748 926 1,012 1,118 1,138 1,185 1,245
政府 90 97 97 108 127 141 164 150 143 149
其他 110 130 149 155 179 204 219 224 206 196
总收入 1,448 1,702 1,905 2,050 2,321 2,409 2,539 2,556 2,520 2,528
1998/1999年度水费收入(按用户类别划分)
1998/1999年度水费收入(按用户类别划分)

住宅用户的水费分为四级,目的是采用递增的水费结构,鼓励市民节约用水。藉着这个收费结构,可将过量耗水用户所缴交的水费,补贴用水量较低的用户。

第一级的用水量是免费的,每住户每四个月可获免费供水12立方米。这个供水额是根据公屋住户家庭的平均人数厘定,作为维持健康卫生所需的最低用水量。

第二级的用水量为每住户每四个月31立方米,是按成本在扣除来自差饷的政府补贴後收费。

第三级为继後的19立方米,同样按每住户每四个月的用水量计算,但完全没有补贴。

第四级为住户其余的用水量。这个级别的水费按惩罚性收费徵收,收费率约比第三级高出四成。

水费

除远洋轮船用水外,下列水费收费率均由一九九五年二月开始实施
(现时的远洋轮船用水收费率於一九九六年七月生效)

种类 耗水量 港币HK$(每立方米)
住宅用水 每四个月耗水量 每四个月收费率
第一级 为首的12立方米 免费
第二级 继後的31立方米 $4.16
第三级 再继後的19立方米 $6.45
第四级 其余 $9.05
非住宅用水
商业   $4.58
建筑   $7.11
远洋船   $10.93
非远洋船   $4.58
冲厕用淡水 每四个月耗水量 每四个月收费率
第一级 为首的30 立方米 免费
第一级 其余 $4.58
冲厕用海水   免费

若把不用缴交水费的一成半住宅用户计算在内,水费现时约占本港一般住宅用户开支的0.3%,这比例为世界各大城市最低之一。

至於非住宅用户的水费,则按整体生产成本计算。如属工商业用水,则会扣除由差饷收入拨出的政府补贴;如属建筑用水,则没有这种补贴。

水费调整

水务署署长每年均按照预测的收支水平、非经常开支、用水量增幅及通胀情况,拟备五年收支推算。

我们会根据这份五年收支推算,考虑各种水费调整幅度的方案,然後草拟下一年度的水费调整建议。

水费调整建议会提交水务帐目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由库务局局长担任主席,其他委员包括水务署署长,以及库务局、工务局、库务署和水务署的高层人员。

水务帐目委员会通常在每年十一月举行会议,审核水务经营帐目、五年收支推算,以及各项调整收费的建议。

其後,当局会草拟正式提案,提交行政会议考虑。如获行政会议批准,有关修订水务设施规例的法案会提交立法会,并在立法会通过後,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