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合约编号10/WSD/24 & 11/WSD/24 |
招标部门: | 水务署 |
项目: |
香港与离岛及新界西小型水管改善定期合约(2024 – 2029) 九龙及新界东小型水管改善定期合约(2024 – 2029) |
说明: |
改善香港与离岛及新界西地区/九龙及新界东地区的小型水管。工程预计於2024年9月展开,并於60个月内完成。 |
预计数量: | 不适用 |
联络人: |
水务署高级工程师/设计2 - 杜志雄先生 |
截止日期/时间: | 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时(香港时间) |
投标办法: |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後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後的极端情况」取消後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後,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
备注: |
a.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b.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水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水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建商或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的详细要求,已详列於招标文件内。 c.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水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4年7月26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湾仔 d.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e.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46楼4606室水务署 (电话号码:(852) 2829 4352,传真号码:(852) 2877 0745) 索取。 f.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h.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i.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