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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可透過以下途徑遞交申請:
wsdinfo@wsd.gov.hk
2802 7333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3樓水務監督 收
這份表格應由認可人士填寫,藉此:
附註:1.如屬新建樓宇工程計劃,《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所規定的認可人士須於第二部分簽署。2.對於房屋署或建築署轄下的「新建樓宇」工程而言,認可人士一欄可接受由房屋署發展計劃的工程合約經理,建築署的工程項目的建築師,或同等職位人員但不低於首長級第一級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