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一直積極探討由中央系統供應循環再用水(即再造水、重用中水和回收雨水)於現時使用臨時淡水沖廁的地區及尤其位於內陸的新發展區域的應用,以控制食水需求增長。使用循環再用水可以減少排放經處理的排放水至承受水域,從而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再造水是指將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排放水,再加工處理後,可以再次使用的水。政府於2006年開始在香港推行再造水試驗計劃,首項試驗在昂坪將收集的污水經處理及再造後,用作非飲用用途。
在「全面水資源管理策略」下,我們會擴大使用次階水(包括循環再用水)作沖廁及其他非飲用用途以節省食水資源。我們正推展於新界東北分階段供應再造水作非飲用用途的工作,並已分階段向上水及粉嶺分階段供應石湖墟淨水設施經三級處理的再造水。供應再造水預計可為香港每年節省約2,200萬立方米的食水。
再造水的生產成本估算為每立方米7.8元。
(上述生產成本是建基於供應再造水給上水及粉嶺的初步設計,當中並不包括污水處理的成本。然而,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水質是會影響再造水的生產成本。)
從浴室、洗手盆、廚房洗滌盆和洗衣機等地方收集得來的水稱為中水,中水與收集的雨水經處理後可予以重用,作沖廁等非飲用用途。
我們已就中水重用及雨水回收系統訂立指引以便新建政府大樓安裝處理和循環設施。發展局和環境局於2015年4月共同發佈的環保政府大樓技術通告已納入有關指引。
水務署正在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項目中建設中央中水重用系統,處理居民的中水作沖廁用途。該系統包括一個中水處理廠及相關抽水系統、一個配水庫,以及收集中水和輸送經處理後的中水到客戶的管道。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Grey Water Reuse and Rainwater Harvesting 2nd Edition (只有英文)
[註:請參考上述文件有關使用經處理後的中水及雨水作非飲用用途的水質標準。]
在2024年3月,水務署開始為上水及粉嶺地區供應循環再用水作沖廁用途。為確保沖廁用循環再用水水質在感官及衛生方面達可接受水平,水務署會按照 「循環再用水水質標準」 監測水質。有關沖廁用循環再用水的水質,請參閱「海水沖廁」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