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採用「組裝合成」的新建樓宇申請供水時,項目申請人除須遞交水管工程計劃外,亦須向水務監督遞交以下額外資料:
對於將會在「組裝合成」廠房內被覆蓋的部份水喉裝置,亦須遞交以下額外詳細資料:
在「組裝合成」廠房進行的水管工程應在持牌水喉匠和註冊水喉技工的視察和監督下進行。該視察和監督應符合水務署規定的最低監管要求。持牌水喉匠和註冊水喉技工必須遵守水務署同意的監督計劃書,並妥善保存監督紀錄。水務署或其代理人會就監察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
水務署會就將要在「組裝合成」廠房內覆蓋的水喉裝置,安排其視察代理人在該等水喉裝置被覆蓋前進行中期視察。視察代理人亦會對廠房的監督記錄進行審核檢查。
水務署會在樓宇工地完成水管工程後,對「組裝合成」工程的水管設施部分進行最終視察檢查。若符合下列條件,水務署將對「組裝合成」項目的水管工程發出批准:
有關水務署對「組裝合成」項目的要求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2020年版的《申請供水指引》第3.12章、第4.1.3章、第4.2A章、第4.3.2A章及第4.3.3A章。
有關「組裝合成」方法的更多信息,請訪問以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