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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新建樓宇供水

「組裝合成」項目的特定提交要求

為採用「組裝合成」的新建樓宇申請供水時,項目申請人除須遞交水管工程計劃外,亦須向水務監督遞交以下額外資料:

  1. 水管工程計劃中,加入段落清楚闡述將於工地外「組裝合成」廠房建造的水喉裝置的部份;及
  2. 監督計劃書。

對於將會在「組裝合成」廠房內被覆蓋的部份水喉裝置,亦須遞交以下額外詳細資料:

  1. 製件詳圖;及
  2. 生產時間表。

對在「組裝合成」廠房進行的水喉工程的監督要求

在「組裝合成」廠房進行的水管工程應在持牌水喉匠和註冊水喉技工的視察和監督下進行。該視察和監督應符合水務署規定的最低監管要求。持牌水喉匠和註冊水喉技工必須遵守水務署同意的監督計劃書,並妥善保存監督紀錄。水務署或其代理人會就監察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

在「組裝合成」廠房為水喉裝置覆蓋前的中期視察

水務署會就將要在「組裝合成」廠房內覆蓋的水喉裝置,安排其視察代理人在該等水喉裝置被覆蓋前進行中期視察。視察代理人亦會對廠房的監督記錄進行審核檢查。

在香港境內樓宇工地進行最終視察及批准

水務署會在樓宇工地完成水管工程後,對「組裝合成」工程的水管設施部分進行最終視察檢查。若符合下列條件,水務署將對「組裝合成」項目的水管工程發出批准:

  1. 水務監督在樓宇工地進行的最終視察結果滿意;
  2. 水務監督的視察代理人在「組裝合成」廠房內為隱藏的水喉裝置於被覆蓋前進行的中期視察結果滿意;及
  3. 符合水務監督所指明的驗收要求。

有關水務署對「組裝合成」項目​​的要求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2020年版的《申請供水指引》第3.12章、第4.1.3章、第4.2A章、第4.3.2A章及第4.3.3A章。

其他有用信息

有關「組裝合成」方法的更多信息,請訪問以下網站:

消防處通函第 3/2019 「組裝合成 - 建築工程項目所用消防裝置及設備的圖則提交、認可和驗收檢査指引 (外部連結)

發展局工務技術通告 編號 2/2020 - 「組裝合成」建築法 (外部連結,此通告只提供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