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為新建村屋申請供水,申請人和所聘用的持牌水喉匠除了可親身或郵寄遞交申請外,亦可經電子方式向水務署遞交申請。若選擇以電子方式遞交供水申請,請將以下所需遞交文件,經以下專用電郵地址遞交。
申請人和持牌水喉匠採用電子方式遞交申請,須注意以下要求:
所需遞交文件 | 可接受的電子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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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 檔案格式 | 最低解析度 | 色彩 | ||
1 | 表格WWO 542 | 不適用 | PDF, JPG, TIF, PNG | 300 x 300 dpi (每英寸點數) | 黑白或彩色 |
2 | 商業登記證副本(如以公司名義申請)/身份證副本(如以個人名義申請) | ||||
3 | 水管工程計劃電子遞交表格 | ||||
4 | 表格WWO 1149(擬安裝的喉管和裝置清單) (List of Pipes and Fittings to be installed) | ||||
5 | 位置平面圖 | 最大A3 | 彩色 | ||
6 | 駁喉平面圖 | ||||
7 | 其他選項文件* |
*其他選項文件例子:如擬建的接駁點須設置在其他私人土地上,而該接駁點由水務署建造,則須附上有關私人土地擁有人的同意證明。
申請人和持牌水喉匠必須留意,如使用電子方式遞交申請,其水管工程計劃必須採用標準水管設計(標準垂直水管路線圖及標準水錶箱安排細節)。由於水務監督已預先審批標準設計圖則,因此只須提供相關標準水管設計圖則編號,申請人和持牌水喉匠不應遞交標準圖則的副本。
如申請資料有遺漏、所遞交的文件不符以上指定格式或水管工程計劃未有採用標準水管設計的話,有關申請將會被拒絕。
當收到電子方式遞交供水申請,若遞交的文件清單通過檢查,水務署會向遞交申請的電郵地址發出確認電郵。如發現以電子方式遞交的申請未有夾附全部所需的相關文件或所遞交的文件不符以上指定格式,有關申請將會被拒絕。
上述的專用電郵地址亦可用於遞交表格WWO 46及重新遞交計劃階段的補充資料。如須重新遞交補充資料和遞交表格WWO 46,申請人和持牌水喉匠須在電郵中標明所遞交的文件種類及提供其申請書編號(如有)(見示範2)。
上述專用電郵地址只供電子方式遞交供水申請,並不接受或回覆關於個案申請進度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