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的《一般認可》制度是用以預先審批在水喉工程中使用的水喉產品,確保其符合《水務設施規例》的要求。有些《一般認可》水喉產品亦在零售市場上向公眾發售。雖然沒有《一般認可》資格的水喉產品未必不符合《水務設施規例》,但已經獲得水務署發出《一般認可》資格的水喉產品則可確保符合法定物料標準,公眾使用認可水喉產品可減低因採用不合規水喉產品引致的食水安全風險。為了使公眾認識及方便購買《一般認可》水喉產品使該等產品得到更廣泛使用,從而減低公眾採用不合規格水喉產品的機會,水務署現正推出「《認可水喉產品》銷售商」計劃,對有相當數量《一般認可》水喉產品在店內銷售的商店發出標籤讓其於店內外張貼,使市民易於識別。這些商店須在貨架上為《一般認可》水喉產品展示「產品標籤」,並提供對認可水喉產品有認識的職員向市民介紹有關產品。
參加計劃的零售商戶須同意以下各項,方合乎資格註冊成為「《認可水喉產品》銷售商」–
A. 閥門 | [最少2個《一般認可》產品型號] |
B. 喉管及喉管配件 | [最少2個《一般認可》產品型號] |
C. 水龍頭 | [最少3個《一般認可》產品型號] |
D. 焊接物料 |
[最少1個《一般認可》產品型號] [店內可以出售並非《一般認可》的有鉛/無鉛焊接物料。如店內出售《一般認可》產品及非《一般認可》產品,便要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並且這些必要措施必需得到水務署的同意: - 在店內在展示櫃上清楚地分開《一般認可》的無鉛焊接物料和並非《一般認可》的有鉛/無鉛焊接物料,讓店內職員和市民易於識別和減低錯誤地拿取焊接物料類型的風險。 - 根據《水務設施規例》,規定內部供水系統設備的銅喉焊接物料不能含鉛,必需嚴格遵守(請參考水務署通函第1/2015號)。在店內展示櫃的顯眼位置上必需清楚地張貼合適尺寸的告示,提醒市民上述規定,避免購買錯誤類型的銅喉焊接物料。] |
「《認可水喉產品》銷售商」標籤會按商戶符合以上要求的類別發出,例如:
在該計劃下,供應商會就每一項已獲水務署《一般認可》資格的產品在包裝盒或店鋪展示櫃台貼上標籤,讓市民識別。市民可利用智能電話掃描標籤上的二維碼,查閱更多產品資料,例如生產地及批核有效期等。
請將申請文件郵寄或親身遞交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7樓4705室–水務署物料監管組」,信封面請註明『自願性參與「《認可水喉產品》銷售商」計劃』。
水務署會對已登記的「《認可水喉產品》銷售商」進行監察。如發現違規情況,水務署會通知有關商戶作出修正。如該銷售商在計劃有效期內未能及時修改及/或持續不符合註冊要求,將會被從計劃中除名,並禁止繼續使用自願性參與「《認可水喉產品》銷售商」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