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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組織及編制

運作成本

內,政府撥款49.29 億元,以推行為全港供水的各項工作,比上一年的44.92 億元撥款平均增加約9.7% 。

該筆撥款分別用於三個主要的工作綱領:供水事務、水質控制和客戶服務。

水務署是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的規定來運作,由水務署署長掌管,負責策劃、設計及建造供水系統,並負責有關系統的維修保養及運作事務。

身兼水務監督的水務署署長,負責管理和統籌一切有關食水及沖廁用水的供應事宜,而水務署副署長則負責部門日常的運作事務。

水務署署長和副署長之下分設五名助理署長、一名業務經理和一名部門秘書,分別掌管四個工程科,以及財務管理科和部門行政部。

水務署副署長轄下亦設有三個小組,專責水務設施的物業管理、客戶關係和就合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供水事務

水務署致力確保全港每日24 小時,均有充足的食水和沖廁鹹水供應。

這方面的工作,包括策劃全日供水的需求、開發水源和擴展供水系統,以及設計建造可靠而富效率的配水系統,時刻滿足市民的用水需求。

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撥予這個綱領的經費,共達43.95 億元。

水質控制

水務署另一項重要工作,乃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和其他有關國際標準,化驗食水;並根據部門自行制訂的標準指引,化驗供沖廁用途的海水。

水務署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採用嚴格的水質控制程序,化驗食水中的化學和細菌含量。

供作化驗的樣本,是從濾水廠、配水庫、配水網絡及用戶水龍頭等各種供水設施抽取的。

監察海水水質的工作主要包括化學和細菌學化驗。

這項綱領所需的費用為1.53 億元。

客戶服務

水務署除了直接向用戶提供全面的供水服務外,亦負責執行水務設施條例和有關規例。

水務署努力不懈,致力提高辦事效率,以更有效的方式處理各項查詢和投訴;審理供水申請;確保能依時發單;修訂用戶資料;以及監察欠交水費的情況。

這些服務所獲的撥款,共達3.81 億元。

部門編制

水務署的編制共有員工6,070 名,其中375 名為專業人員、2,275 名為督察及技術人員、2,359 名為一般職系人員,而其餘則為熟練和半熟練技工及初級工人。年內的在職人數平均為5,861 名。

員工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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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年的財政狀況分析

財政年度 1996/97
(百萬元)
1997/98
(百萬元)
1998/99
(百萬元)
供水(策劃及分配) 3,660.9 3,984.4 4,395.1
水質控制 122.0 142.1 152.6
客戶服務 357.0 365.6 381.3
  4,139.9
(+11.7%)
4,492.1
(+8.5%)
4,929.0
(+9.7%)
1998/99年度撥款
1998/99年度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