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政府撥款49.29 億元,以推行為全港供水的各項工作,比上一年的44.92 億元撥款平均增加約9.7% 。
該筆撥款分別用於三個主要的工作綱領:供水事務、水質控制和客戶服務。
水務署是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的規定來運作,由水務署署長掌管,負責策劃、設計及建造供水系統,並負責有關系統的維修保養及運作事務。
身兼水務監督的水務署署長,負責管理和統籌一切有關食水及沖廁用水的供應事宜,而水務署副署長則負責部門日常的運作事務。
水務署署長和副署長之下分設五名助理署長、一名業務經理和一名部門秘書,分別掌管四個工程科,以及財務管理科和部門行政部。
水務署副署長轄下亦設有三個小組,專責水務設施的物業管理、客戶關係和就合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水務署致力確保全港每日24 小時,均有充足的食水和沖廁鹹水供應。
這方面的工作,包括策劃全日供水的需求、開發水源和擴展供水系統,以及設計建造可靠而富效率的配水系統,時刻滿足市民的用水需求。
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撥予這個綱領的經費,共達43.95 億元。
水務署另一項重要工作,乃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和其他有關國際標準,化驗食水;並根據部門自行制訂的標準指引,化驗供沖廁用途的海水。
水務署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採用嚴格的水質控制程序,化驗食水中的化學和細菌含量。
供作化驗的樣本,是從濾水廠、配水庫、配水網絡及用戶水龍頭等各種供水設施抽取的。
監察海水水質的工作主要包括化學和細菌學化驗。
這項綱領所需的費用為1.53 億元。
水務署除了直接向用戶提供全面的供水服務外,亦負責執行水務設施條例和有關規例。
水務署努力不懈,致力提高辦事效率,以更有效的方式處理各項查詢和投訴;審理供水申請;確保能依時發單;修訂用戶資料;以及監察欠交水費的情況。
這些服務所獲的撥款,共達3.81 億元。
水務署的編制共有員工6,070 名,其中375 名為專業人員、2,275 名為督察及技術人員、2,359 名為一般職系人員,而其餘則為熟練和半熟練技工及初級工人。年內的在職人數平均為5,861 名。
財政年度 | 1996/97 (百萬元) |
1997/98 (百萬元) |
1998/99 (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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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策劃及分配) | 3,660.9 | 3,984.4 | 4,395.1 |
水質控制 | 122.0 | 142.1 | 152.6 |
客戶服務 | 357.0 | 365.6 | 381.3 |
4,139.9 (+11.7%) |
4,492.1 (+8.5%) |
4,929.0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