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及水务署跟进《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报告》(调查委员会报告)各项建议的工作进度如下︰
在调查委员会的赞同下,发展局已在2016年6月1日成立了食水安全国际专家小组(国际专家小组),就食水安全事宜提供专家意见,五位成员包括三位来自澳洲、加拿大和英国的海外专家以及两位本地专家。
政府参考海外的做法及国际专家小组的意见,发展局及水务署制定,并於2017年9月21日推出「提升香港食水安全行动计划」,以保障香港的食水水质。国际专家小组完成其工作後於2018年5月解散。
就调查委员会报告建议政府应在政策层面检讨现行法例框架及规管制度是否足以保障香港食水的安全及品质,以及设立独立组织,全面监察水务署的表现和香港的食水水质,发展局已委聘顾问研究海外主要地区的食水安全规管制度,以及探讨适合香港的监管框架方案。为进一步探讨如何制订一套适合香港的食水安全规管制度,发展局现正进行相关详细研究。
发展局亦已於2018年1月成立一个由学者及相关业界的专家所组成的食水安全谘询委员会,就各项食水安全事宜向发展局提供不徧不倚的意见。此外,发展局将设立一个专责小组,以监察水务署在食水安全方面的表现。
就建议制定香港食水标准及检验食水水质的取样规程方面,水务署已委聘英国专家顾问审视海外经验及制订食水标准的做法。检视世界衞生组织(世衞)的金属参数已优先完成。根据顾问的研究结果,国际专家小组认同采用世衞准则的准则值和暂定准则值作为世衞准则金属参数的水质标准,及优化水务署现行的食水水质监测计划(「优化监测计划」),从用户饮用水龙头收集水样本测试可能在内部供水系统出现的六种金属,而优化监测计划已於2017年12月底开展。在优化监测计划下,当我们掌握三至五年的监测数据後,我们会检讨这些参数的标准。此外,国际专家小组建议使用两级取样规程、即日间随机取样(涉及检验静水样本),及30分钟静水取样(当日间随机样本检验结果超标时使用)以测试六种金属参数。至於非金属参数,在有关的研究於今年年底完成之前,国际专家小组建议采用相关的世衞准则值作为食水标准以监察达标情况。
调查委员会报告建议水务署制订并推行适用於全港的水安全计划;以及适用於个别发展项目的特定水安全计划。因应建议,水务署参考了澳洲专家顾问的意见,已修订了水务署的水安全计划,并2017年7月推行「食水水质管理系统」,当中包括经优化的水安全计划。另一方面,水务署已编制一套指引和适用於一般建筑物(如住宅/商业大厦)和特定建筑物(如学校和安老院舍)的范本,以协助物业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制订及实施其大厦的水安全计划。世衞对水务署制定有关指引和范本表示欢迎,认为有助推广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上述指引和范本更获世衞及国际水协会上载至其共同管理的网站供国际参考。为建立及提升业界制订水安全计划的能力,我们已为水喉业界人士及顾问安排及举办了培训课程。为推广建筑物水安全计划,我们举办了一系列有关水安全计划的公众论坛、简介会及教育讲座。水务署亦已设立专项查询热线及服务台,为促进有关人仕制订水安全计划提供所需协助及建议。此外,水务署在2017年11月推出全新的「大厦优质供水认可计划-食水(管理系统)」以取代「大厦优质供水认可计划-食水(2.0版)」,鼓励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制订及实施水安全计划,加强保障其大厦的食水水质。
调查委员会报告建议水务署应在法例或其他媒介中清楚列明最新的认可喉管和装置,以及所有适用於建造内部供水系统的水喉物料和部件的最新标准。事实上,水务署已将最新获审批的认可喉管和装置上载到水务署网页,并不时更新名单。发展局/水务署亦已透过《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和《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第2号)规例》(已分别於2017年7月14日和2017年12月8日生效),修订《水务设施规例》(第102A章),清楚列明及更新使用於建造内部供水系统的水喉物料及配件的适用标准。
调查委员会报告建议水务署考虑《建筑工人注册条例》(第583章)当中有关容许熟练技工进行水喉装置工程的条文,界定持牌水喉匠在《水务设施条例》(第102章)下的职责。发展局/水务署已於2017年4月向立法会提交《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以作审议。该条例草案其後已获通过为《2018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并已於2018年2月15日生效。条例的修订包括清晰订明获指定进行水管工程的人士(包括持牌水喉匠和水喉工人)及其角色和职责。
调查委员会报告又建议水务署应指明其他有实际参与设计和建造内部供水系统各相关人士的角色、参与程度和责任;并检讨现时不论水管安装工程规模的大小,均可由个别持牌水喉匠独自负责的安排;以及考虑纳入其他专业人士和专门承办商参与设计和建造内部供水系统的需要及可行性。为此,水务署已开展对《水务设施条例》和《水务设施规例》的全面检讨,包括参与内部供水系统设计、建造和保养人士的角色、参与程度和责任,当中涉及可能透过立法引进水喉承建商的注册制度。在制订有关的立法建议时,水务署已咨询持份者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包括发展商、承建商、持牌水喉匠、物料供应商及专业团体的代表,并会在适当时候谘询公众。在法例完成检讨前,水务署已於2017年3月与建造业议会共同推出《水喉工程的良好作业指引》,阐明於内部供水系统中不同持份者的角色和责任。在巡查及检测内部供水系统方面,水务署已在2017年4月1日开始推行先导计划,按风险为本的方式随机视察正在施工期间的新建水喉工程。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项目的规模和性质,与及有关持牌水喉匠的工作量、过往表现、经验及持续进修计划的学分等。有关详情,请见本网的「加强监管内部供水系统的建造和安装」部分。
就调查委员会报告有关加强管理和训练持牌水喉匠的建议,自2016年9月起,职业训练局和建造业议会为持牌水喉匠和水喉工人提供的训练课程,已涵盖食水污染的潜在原因和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藉以提升他们对食水安全的意识。水务署已进行人力资源研究,并确定现时持牌水喉匠的供应量足以应付未来数年的需求。不过研究指出,我们需继续努力吸引更多人加入水喉行业,以应付未来的工作量。在持牌水喉匠持续进修方面,水务署与水喉业界持份者合作,在2016年10月联合推行了持牌水喉匠自愿持续进修计划。由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止,11个机构已获认可提供持续进修课程,共举办了147个持续进修课程。大约百分之52於行业中活跃的持牌水喉匠已参加课程,部分更已参加多於一个课程。水务署会於全面法例检讨中,检讨以持牌水喉匠的能力及培训的要求作为持牌水喉匠续牌条件。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