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除獲水務監督許可外,任何人不得:
非法取水可造成食水污染。例如將食水水箱接駁至沖廁水水箱,非法取用食水作沖廁用途,食水或會受到污染,影響水質,因而危害用戶健康。
非法從消防系統取水可令其發揮不到應有功能。假如因非法取水而耗盡在天台水箱的消防用水,同時,為天台水箱供水的抽水機組無法有效運作,則在火警時可能會導致生命財產損失,後果十分嚴重。
非法取水亦會造成浪費食水。例如非法取用食水作沖廁用途,浪費珍貴的食水。
非法取水是違法行為,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
若懷疑有人非法取水,請記錄發生違例事件的日期、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資料,並立即透過以下途徑向水務署舉報:
舉報者的個人資料會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