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集水設施的集水量不足以應付本港的食水需求,且波幅極大。另一方面,由於每年降雨量並不穩定,以致本地集水量可相差達2億立方米不等。為解決雨量不足、不穩的挑戰,香港自1965年起輸入東江水,以滿足本地用水需求。
東江是珠江3條支流之一,發源於江西省的尋烏、安遠和定南縣,自東北至西南方向流入廣東省境內,主要供應河源、惠州、東莞、廣州、深圳及香港超過4,000萬人。輸往香港的東江水從位於東莞市的太園泵站抽取,經專用輸水管道運至深圳水庫,再輸往香港木湖原水抽水站。
自東江供水專用輸水管道於2003年6月落成啟用以來,東江對港輸水路線已毋須走經石馬河的污染源頭。
香港木湖原水抽水站在接收了東江水後,會透過3條主要供水管道系統(西部路線,中央路線及東部路線)輸送該等原水至部份濾水設施作直接處理及至部份指定水塘作暫時儲存及其下游的濾水廠再作處理。
供水管道系統詳情如下:
上述3條路線於大埔頭原水抽水站互相連接,以便供水系統的運作發揮最大的靈活性。這安排在每年12月的東江水停水期尤其重要,因為在該段期間須從船灣淡水湖及萬宜水庫輸出原水,以維持沙田濾水廠,大埔濾水廠及本港其他濾水廠的產量。
早在1960年,香港政府已意識到單靠貯存雨水不足以應付急劇增長的食水需求,而向廣東省購買淡水是最便捷的解決方法。1960年11月15日,政府與廣東當局達成協議,每年從深圳水庫輸入2,270萬立方米原水。
香港政府和廣東當局經多番磋商,終在1963年達成興建東深供水系統的共識,並在同年年底經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親自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撥款興建。香港則興建大型抽水站、水管和隧道,將東江水分送到香港各區。
香港與廣東省政府簽訂東江水輸港協議,使香港自1982年起得以享受24小時無間斷供水。第一份協議於1960年簽訂,至2023年,兩地政府一共簽訂了13份供水協議。所有協議均根據香港的食水需求預測而制訂,當中已考慮到人口增長、工商業需求和香港集水區預計集水量等因素。
東江是廣州、深圳、東莞、惠州、河源等地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時擔負著對香港供水的重要任務,總供水人口達4,000多萬。東江流域人均水資源量僅為1,100立方米一年,按照國際評價標準屬於缺水地區。因此,廣東省對東江水資源實行分配制,並按水資源分配總量對流域水量實行全年調度,以確保有限的水資源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另外,東江水資源利用率已非常接近開發上限,可見水資源相當緊張。
香港與廣東省有着同樣的氣候環境(包括降雨量模式、溫度等)。在旱年時,不僅本地集水量會減少,可供分配的東江水量亦會縮減。因此,我們有需要與粵方在供水協議中訂定條款,保證香港能夠獲得穩妥的供水量。否則一旦發生旱災,我們將無法保證粵方可應本港需求提高供港的東江水量。為保障本港的供水安全,我們在現行東江水供水協議以統包的原則,訂定每年供水量上限,足夠令我們縱使在百年一遇的極旱情況下, 仍能維持全日供水。
現行協議沿用「統包扣減」方式,水價會按實際供水量從基本水價扣減。在供水量方面,現行協議繼續沿用統包的原則,香港可按照供水協議獲得足夠的東江水至每年供水量上限。我們會每月按實際需要將所需的東江供水量通知廣東省政府,此舉使我們在控制本港存水量方面更具彈性,從而更有效地盡量減少水塘溢流(水塘溢流的淡水並不涉及東江水,詳情請參閱有關水塘溢流的內容)的風險和節省運送東江水的能源成本。而每年供水量上限乃經詳細分析後訂定,當中已考慮食水需求和供應預測,以確保在協議期間供水可靠性達99%。
現行供水協議由2024年至2026年為期3年,而「統包扣減」方式至少可應用至2029年。現行協議以6.15 億立方米為東江水最低每年取水量,而在涵蓋2021至2023年的協議、現行協議和後續協議的九年間,年均東江水取水量不少於7 億立方米。
根據現時東江水供水協議,廣東省當局會致力維持輸港東江水水質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第II類標準(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與廣東省當局透過既定機制,就輸港東江水水質維持緊密聯絡,包括粵港供水工作會議、粵港供水運行管理技術合作小組會議和東江水質保護專題小組會議。
就防止輸港東江水受污染,廣東省當局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水務署在接收東江水的木湖原水抽水站設有24小時在綫水質監測系統,對輸港東江水水質進行持續監測。我們亦定期於木湖原水抽水站抽取東江水樣本進行詳細分析,確保輸港東江水水質符合有關標準。水務署會因應東江水水質按需要調校有關濾水廠的食水處理程序,確保經處理的食水水質符合香港食水標準。
如發現東江水水質出現異常,水務署會即時採取適當措施,包括提升在木湖原水抽水站東江水水質的有關項目的監控,調校濾水廠的食水處理程序,以及在有需要時與廣東省當局聯絡以暫時減少或暫停東江水的供應。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會恆常提供在太園泵站供港東江水取水口上游的東江幹流東岸斷面所抽取的水樣本的水質資料。2023年的水質資料如下:
若想知道更多有關東江水水質資料,可瀏覽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的網頁:http://gdee.gd.gov.cn
這時段內輸港的東江水的水質符合東江水供水協議訂定的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第II類水標準(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有關詳情,請參閱:
根據「統包扣減」方式,實際每年水價可用以下公式表達:
而扣減價格的計算如下:
每年基本水價是根據既定機制調整,考慮的因素包括人民幣兌港幣匯率的變化、粵港兩地有關物價指數的變化,以及營運成本的增幅。粵港雙方亦同意應參考相應年份的每年基本水價變動率,以相同的幅度調整單位價格。
我們於2023年議訂現行東江水供水協議(即2024年至2026年)時,考慮到過去3年(即2020年至2022年)期間,人民幣兌港幣匯率的平均按年變動約為+0.83%,而同期粵港兩地有關物價指數的平均按年變動則約為+1.56%,消費物價指數和人民幣/港元匯率的實際合併變動率為2.40%。經過多輪磋商,粵方同意每年供水量上限為8.2億立方米,每年基本水價及所節省東江水的單位價格表列如下:
年份 | 每年基本水價(百萬元) | 變動 | 所節省東江水的單位價格(港元/立方米) |
---|---|---|---|
2024 | 5,136.24 | +2.39% | 0.315 |
2025 | 5,259.00 | +2.39% | 0.323 |
2026 | 5,384.69 | +2.39% | 0.331 |
考慮到由2020至2022年間人民幣兌港幣匯率及粵港兩地有關物價指數的實際變化,我們認為水價調整合理。
水務諮詢委員會(水諮會)是一個由公眾人士及政府代表組成的獨立組織,成員包括學者、區議員、環保人士、專業人士、業界人士,以及有關政府部門和決策局的官員。
水諮會每年均會前往廣東視察東江水供水系統,旨在令會員實地了解及跟進廣東省當局為保障東江水水質而推行的最新措施,並藉此與當局官員直接溝通,反映本港市民對東江水水質的關注。
有關水諮會就東江水供應設施發表的考察報告,請瀏覽水務諮詢委員會網頁。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考察團於2017年4月14-15日前往廣東省東江流域,進行為期兩天的職務考察。
是次職務考察的目的旨在讓議員了解東深供水系統的運作,以及廣東省當局為確保供港東江水水質所採取的措施。此外,議員亦藉此機會,與廣東省當局代表就雙方關注的供港東江水事宜交換意見。
有關詳請,請瀏覽以下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