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於2002年7月推行了「食水系統優質維修認可計劃」,計劃名稱於2008年1月,2015年3月及同年12月分別更改為「大廈優質食水認可計劃」,「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及「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 (2.0版)」 (下稱「2.0版」),標誌著本署推出新猷以優化計劃。
儘管水務署供應的食水可供安全飲用,水質仍會受到大廈內部水管系統不同內在因素影響,例如食水水箱未有妥善清洗,內部水管系統因缺乏妥善保養而導致污染物進入,或於內部水管系統使用了不合規格的喉管物料。就此,水務署邀請專家顧問協助按照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建議制定以風險管理為本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指引和範本,包括透過辨認內部水管系統潛在污染風險及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保障食水質素。世衞對水務署制定有關指引和範本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推廣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上述指引和範本更獲世衞及國際水協會上載其共同管理的網站。
為向業主及物業管理人推廣採用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及對已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業主及物業管理人給予認可,水務署在水務諮詢委員會的支持下於2017年11月6日推出自願參與「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管理系統)」(下稱「QMS」)的新計劃,將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元素融合至「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內,以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以進一步保障大廈食水的質素。
業主及物業管理人透過聘請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根據《香港建築物食水安全計劃指引》和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範本協助制定及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即可申請 QMS。
QMS 的目的是 :
水務署負責管理此計劃。計劃屬自願參與性質,申請或續期申請費用全免。參與對象主要為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人。申請人須填妥表格A (PDF / Word)(及表格B (PDF / Word) (用於更換物業管理人)),然後交給本署。
本署會向合資格的大廈頒發證書,以表揚其內部水管系統得到妥善保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如適用)及物業管理人的名稱會印在證書上,以示嘉許。證書的正本或副本可於獲認可的大廈內及在文具、宣傳物品上展示,但須遵守水務署的指引。證書分為3個級別,按照大廈參與計劃的持續時間而定:
證書種類 | 持續參與年期*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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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證書-新參與 | 4年以下 | 2年 |
藍證書-續期 | 4年以下 | |
銀證書-續期 | 4年或以上但不足6年 | |
金證書-續期 | 6年或以上 |
*「2.0版」的參與者於於證書到期後的三個月內申請QMS ,其「2.0版」證書的級別自動延至 QMS。
藍證書樣本
銀證書樣本
金證書樣本
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指引 (PDF) 及範本已於2022年12月更新。下列提供之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範本 (版本略作改動以供”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管理系統)”申請之用) 已同步更新。
由於採用直接供水系統的樓宇沒有設置水泵及貯水箱輸水,供水系統較簡單,大廈可實施下列提供之簡易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申請須連同以下所訂文件一同遞交:
新申請 | 續期申請
續期申請需在現獲發的證書到期日之前或之後三個月內遞交續期申請。如在現有證書到期三個月後才遞交的續期申請,則作新申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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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築物(如住宅或辦公室大廈)及特定建築物(如學校、安老院舍和醫院) |
一般建築物(如住宅或辦公室大廈)及特定建築物(如學校、安老院舍和醫院)
*建議有關內部審核應由一位已接受內部審核培訓,同時並沒有參與該幢大廈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獨立人士執行,審核員應著重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實施情況。 **申請人須妥善保存所有有關水安全計劃的例行檢查/檢查記錄及記錄照片,水務署可按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此等文件以評核申請。水務署將會在百分之五已獲批申請在其大廈進行現場審核,以確保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完整性和確實執行。本署進行的現場審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檢查供水流程圖是否準確和風險評估及檢查記錄是否完整及齊備、或與申請人聘用的合資格人士會面及查核其特定檢查工作。申請人須在水務署發出通知後3個月或經水務署同意的合理時間內糾正欠妥善的地方並經水務署核實,否則證書將會視作無效,申請人亦須把證書交還給水務署。 一般建築物(採用直接供水系統的樓宇) |
所有於2023年7 月1日後之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需參照網頁提供的最新指引及範本制訂。如申請人早前參考2017年9月版本指引及範本制訂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指定人員須按以下建議更新其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一) 根據最新範本更新”引言”部分
(二) 根據最新範本更新”甲部”及其內容
(三) 乙部 – 無需更新如水管系統沒有作改動
(四) 丙部 – 如大廈沒有發生重大水質事故或水管系統沒作重大改動,則無需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指定人員只需簽署下列之補充摘要(PDF / Word)並咐加至原本丙部之 “ 建築物風險評估簡表”
(五) 根據最新範本更新” 丁部” 及”戊部”
(六) 整合引言、修改後之甲部至戊部以更新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所有於2023年7 月1日後進行之大廈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審核需參照最新之審核清單範本。
上述的新申請/續期申請準則已涵蓋大多數情況,若個案特殊,水務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申請個案,而水務署就申請作出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為了優化此計劃,於2020年7月1日後遞交的新申請/續期申請,均需由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請見上載至水務署網頁的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的合資格人士名單)簽署當中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內的丙部 - 建築物風險評估簡表;及戊部 表2 - 合資格人士執行的常規檢查/巡視。
水務署會把所有申請資料保密,並只會公布獲認可大廈的名稱。本署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向第三者透露個別申請的詳情及水樣本的測試數據(如適用)。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須處理所有有關數據/資料的直接/轉介查詢/要求,並須對該數據/資料的公開或發放負全責。
要有效通知並教育業主妥善維修內部水管系統和使用合規格的喉管物料,申請人(如物業管理人或業主立案法團)在新計劃上的角色尤為重要。申請人可張貼刊物(如專題海報和單張)、舉辦講座,或把「保養內部水管系統」列為業主立案法團定期會議議程內的常設項目。為此,本署建議及鼓勵申請人採用上述的方法教育業主,傳達以上重要訊息。
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2.0版)(下稱2.0版)和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管理系統)(下稱QMS)之間有甚麼分別?
答:2.0版旨在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藉著檢查水管系統、清洗食水水箱和檢測水質,維修保養所屬大廈的內部水管系統。
而QMS將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元素融合至「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內,透過制定及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對內部水管系統進行風險評估,找出系統內潛在污染的地方;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定期檢查及維修內部水管系統和定期審核及檢討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以加強保障食水的質素。
如需獲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詳細資訊,請瀏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網頁。
同類計劃最初在2002年推出時,已將水質檢測定為申請加入計劃時的其中一項要求,但為何QMS省去這一項?
答:根據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意見,如果大廈本身已有可靠且優質的食水供應,在一般情况下,執行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時並不需要進行水質測試。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成效可藉由計劃要求的審核和水務署的全港性水質監察優化計劃予以核實。因此,2.0版的水質檢驗要求將不再適用於QMS。然而,一些特定的大廈包括醫院及所有使用焊接銅喉,並有6歲或以下學童就讀的學校,如小學或某些特殊學校,但不包括幼稚園,則建議恆常進行水質檢驗,以進一步維護一些特殊群體的飲用水水質。
由於QMS不要求檢測水質,而且也沒有替代/優化措施,如何證明QMS優於2.0版?
答:根據世衞及水務署的顧問和國際專家小組的意見,水安全計劃是經過證實和能有效保障食水水質的方法。在QMS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下,整個大廈的食水供應鏈都會經過系統性的評估,方便制訂及實施預防性的控制措施。這個方法相比起只專注於某幾個方面(例如清洗食水水箱),更可保障食水水質。
水務署會否打算在將來強制要求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答:水務署目前沒有計劃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定為強制性的要求。水務署已在2017年9月公布《香港建築物食水安全計劃指引》,為業主或物業管理人提供一般指引以及一般大廈、學校、安老院舍及醫院的範本,以協助他們制訂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水務署亦已設立服務台(熱線:2829 5696、傳真:2877 4935、電郵:wspb_help_desk@wsd.gov.hk),就水建築物安全計劃提供技術支援。我們現時傾向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自發為他.們的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以進一步保障樓宇的食水安全。事實上,推行QMS正是要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QMS要求的合資格人士除了持牌水喉匠、屋宇裝備工程師和屋宇測量師這些例子外,其他有相關和充足工作經驗和資歷的人員可否獲聘為合資格人士負責QMS內的個別項目?
答:關於QMS下定明為合資格人士負責的工程種類範疇,我們認為須由具備足夠水喉行業知識和經驗,並且熟悉《水務設施條例》和《水務設施規例》列明的規定,方可進行該些內部水管系統的視察和修正工程。在仔細考慮後,我們確認持牌水喉匠是合資格人士中具備最基本資歷的業界人員,而在與內部供水系統相關的專業團體或學會下註冊的屋宇裝備工程師、屋宇測量師及其他專業人員(如英國特許水務學會的工程師)亦符合資格。
為了優化此計劃,於2020年7月1日或之後遞交的新申請/續期申請,均需由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請見上載至水務署網頁的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的合資格人士名單)簽署當中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內的丙部 - 建築物風險評估簡表(如有更新);及戊部 表2 - 合資格人士執行的常規檢查/巡視。
市場上是否有足夠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的合資格人士?
答:水務署已就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為合資格人士舉辦一系列培訓課程和工作坊,方便業界作好準備,以提供該些服務。我們將舉辦更多培訓課程和工作坊,以訓練更多合資格人士(請見上載至水務署網頁的已受訓合資格人士名單)。
參與QMS時,預計多少額外成本?
答:QMS須進行一般性常規檢查(如恆常檢查食水水箱和食水設施)。一般來說,物業管理人員可擔任指定人員的工作執行一般性的常規檢查和對控制措施進行全面監測。
除了一般性的常規檢查和清潔食水水箱外,凡參與計劃的大廈,須聘請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每年進行特定檢查(如檢查水泵運作、水壓和水位設定)。此外,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参與者更須每兩年要求獨立人士(沒有參與水安全計劃的內部公司職員或外界第三方)進行審核和適時更新計劃。這定期的特定檢查和審核,以一般內部管道系統的建築物來計算,將須要大概2至3天,對於內部管道系統較為複雜的大廈,則可能須要更長時間。
QMS會否須經審核?如會,由誰進行?如發現不合規的情況,會有何後果?
答: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內部審核應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可由獨立第三方或由沒有參與實施水安全計劃的內部人員進行,建議首選由一個有接受內部審核培訓人員進行。其審核重點應專注在實踐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方面(見審核清單範本(示例) 及審核清單範本(示例 - 醫院)。審核報告清單須連同續期申請書一同遞交。
審核水安全計劃的目的在於核實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成效,以及識別有待改善之處。如發現有「不合規格」的情況,例如食水水箱沒有上鎖,或沒有進行視察,則應檢查是否已採取適當的糾正措施或已作出調查。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檢討亦應處理持續出現的問題或交代改善措施的實行情況。
另一方面,水務署將會在百分之五已獲批申請進行審核,以確保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完整性及已備有合適的文件。對於任何嚴重地影響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效益的重大違規行為,如供水流程圖不準確、檢查記錄不完整、未能遞交審核報告或者違反評核標準等情況,申請人須在水務署發出通知後3個月或經水務署同意的合理時間內糾正欠妥善的地方並經水務署核實,否則證書將會視作無效,申請人亦須把證書交還給水務署。
持牌水喉匠應否親自處理水安全常規檢查清單所列明必須由持牌水喉匠負責的工程?持牌水喉匠可否再分判工程給其他人,而由他/她自己監督和(在清單上)簽署?
答:在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下獲提名的持牌水喉匠應親自處理所有上述清單列明的工程。根據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規定,水務署並不接受持牌水喉匠將工程委派他人。
申請人可否只遞交一份建築物食水安全計劃來涵蓋同一屋苑內的不同樓宇?
答:如果同一屋苑內設有不同樓宇,而彼此的食水水管系統有相似的設計和特徵,一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是可適用於不同樓宇。然而,申請人須在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上說明所涵蓋的樓宇。
申請人可否只遞交一份供水流程圖來涵蓋同一屋苑內的不同樓宇?
答:如果同一屋苑內設有不同樓宇,而彼此的供水流程有相同的細節,一份供水流程圖是可適用於不同樓宇。然而,申請人須在供水流程圖上說明所涵蓋的樓宇,否則申請人須為每一座樓宇制定獨立的供水流程圖。
申請人可否只遞交一份建築物風險評估簡表來涵蓋同一屋苑內的不同樓宇?
答:如果同一屋苑內設有不同樓宇,而彼此的食水水管系統擁有相類似的設計和特徵,一份建築物風險評估摘要表是可適用於不同樓宇。然而,申請人須在風險評估摘要表上說明所涵蓋的樓宇。
作為新申請,哪些檢查項目是必須完成及遞交的?
答:就新申請而言,申請人只須完成那些一般性常規檢查頻率為一個月或以下的項目及遞交相關的水安全常規檢查清單。
申請人可否外判所有檢查工作?
答:部份申請人會選擇把所有檢查工作(範本內的表1及表2)外判,QMS接受上述情況。然而,所有一般性常規檢查紀錄須由指定人員簽署。另外,每年進行的特定檢查須由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負責及簽署相關檢查紀錄。
在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首頁,申請者需要遞交哪類型建築物照片和資料?
答:一名屬監督職級或以上的指定人員,須統籌相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制定和實施,並須在該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首頁簽署。建築物水安全計劃首頁的照片須顯示建築物的外觀,而版本編號是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最新版本(例如:0,修訂1,修訂2…等),至於副本編號是該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副本號碼(例如有3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副本,副本編號則為1,2,3)。
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風險評估應按什麼方式進行?
答:參照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風險評估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大廈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應包含一份風險評估簡表,簡要地描述辨識到的危害並總結風險評估結果。 有關詳情,請參考香港建築物食水安全計劃指引及相關的範本。
誰應該執行及簽署風險評估摘要表?
答:負責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請見上載至水務署網頁的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的合資格人士名單)須於風險評估摘要表上的最後一頁填寫自己的詳細資料,包括持牌水喉匠牌照/專業人士會員號碼,及簽署。
誰應該執行及簽署常規水安全清單?
答:負責的指定人員及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須於水安全常規檢查清單的戊部表1及表2上填寫自己的詳細資料及簽署。
這計劃是否需要收費?
答:水務署處理計劃的申請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至於申請人僱用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QP)(如持牌水喉匠、屋宇裝備工程師和屋宇測量師)對其樓宇的內部水管系統進行風險評估及檢查等,則需要自費及自行安排。
為什麼QMS的清洗食水水箱的頻率從「2.0 版」的至少每3個月一次減少到至少每6個月一次?
答: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世衛)倡導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在「多重屏障」及「風險為本」的原則下,常規水安全清單是一項對整個內部水管系統內每一個部分再加強的檢查程序。在QMS下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後,大廈水管系統的檢查和管理得以改善,而相關的污染風險亦可因此下降,所以水箱清洗的頻率可以從每3個月至少一次減少到至少每6個月一次。
答: 指定人士需要每兩年至少檢視一次建築物水安全計劃,若發現樓宇的內部供水系統曾出現重大改動(例如增加或拆除眝水箱等),應聘請已接受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及通過評核的合資格人士進行新一輪的風險評估,以更新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如樓宇的內部供水系統沒有重大改動,則毋須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申請表可經由以下渠道遞交:
如欲了解上述計劃及申請詳情,可透過水務署熱線或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署查詢。水務署亦已設立服務台(熱線:2829 5696、傳真:2877 4935、電郵:wspb_help_desk@wsd.gov.hk),為業主或物業管理人提供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技術支援。
諮詢熱線 :2824 5000
傳真 :2824 0578
電子郵遞 :wsdinfo@wsd.gov.hk